獎勵對象:本院博士班一年級(含直升)及二年級學生
名 額:不定
金 額:就學期間,2萬元/月,最多四年
經費來源:新陳基金會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新陳基金會研究獎助學金辦法
102學年度第3次(103.04.23)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104學年度第3次(105.06.30)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學年度第1次(105.10.03)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學年度第2次(105.11.21)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學年度第4次(107.11.16)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學年度第11次(110.06.18)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學年度第3次(110.11.19)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11學年度第4次(111.11.18)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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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宗旨、前言:
第18屆系友陳志明博士創立新源生物科技(股)公司、安成生物科技(股)公司及美商歡伯藥業(股)公司等,積極回饋社會及母系,成立財團法人新陳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為鼓勵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以下簡稱本院)博士班研究生參與研究工作及提升本院學術研究水準,特成立「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新陳基金會研究獎助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由新陳基金會補助。 |
二、
| 獎勵對象及申請時間:
(一) |
限本院博士班一年級(含直升)或二年級研究生。 |
(二) |
每年甄選一次,凡符合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資料,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逕向本院申請,由本院函送基金會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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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獎助學金金額:
所提之申請案經基金會通過後,將提供該博士班學生,於就學期間,每月新臺幣20,000元獎學金,最多提供四年共新台幣960,000元。並提供該博士生畢業後,至陳志明博士創立之公司參與甄選就業機會。 |
四、
| 申請資料:
(一) |
構想書一式三份,含中文或英文摘要1頁 (需含關鍵詞)、背景、目的、實施方法及進行步驟、預期成果及參考文獻,構想書以三頁為原則。 |
(二) |
附件:申請人履歷表與研究成果,以及指導教授之五年內著作目錄表。 |
申請學生詳細填妥申請資料,交給本院函送至基金會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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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審核:
(一) |
所提之申請案經基金會審查通過後,將函知得獎人及本院。若通過補助,獲獎者應於函知得獎後一個月內,繳交完整研究內容與執行進度年度規劃 (勿超過二十頁,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
(二) |
獲獎期間,獲獎者應於獲獎隔年後每年9月30日繳交「研究進度報告書」,由本院函送基金會審查;博士班一、二年級者,另檢附歷年學業成績單;「研究進度報告書」須包含指導教師推薦評語。基金會得依其研究成果、學業成績與指導教師推薦評語進行整體評估,未達預定進度及標準者,基金會保有權利終止其獎助學金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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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獲得本獎助學金不得兼領新陳基金會管理之獎助學金,以維護普惠本院學生之宗旨。 |
七、
|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案,若有衍生出相關專利,基金會或其指定的企業有優先議約權。 |
八、 |
本辦法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