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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4 / 04 / 25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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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Q&A
發展永續基金辦法 發展永續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永續要點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伯樂研究計畫 申請要點
108學年度第八次(109.3.20)藥學專業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109學年度第一次(109.9.4)醫學院院務會議核備
本校第3080次行政會議(109.10.27)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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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申請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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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協助本院全體教師皆能有適當之研究發展資源,鼓勵本院各領域獲較少外部研究經費補助之專任教師,持續提升其研究動能,特依「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辦法」,以挹注研究資源方式,設置「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伯樂研究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並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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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
| 、申請資格、經費補助、計畫撰寫與審查重點原則
(一)
| 補助人員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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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編制內專任教師。 |
2.
| 當年度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未獲通過,且未有其他任何獲補助之執行中計畫。 |
3.
| 不符合本校拾玉計畫申請資格或已申請但未獲本校拾玉計畫補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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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經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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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補助期間以1年為原則,計畫執行及經費補助期間將視審查結果後再行核定。 |
2.
| 經費補助額度:每件計畫每年以補助新台幣30至80萬元為原則,仍須以申
請者該年度已獲得研究經費及本院總體預算考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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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費規劃請於申請時提出,經費補助以不包含國內外差旅費及研究設備費為
原則,各項編列原則請依臺灣大學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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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流程: |
| 請依本院公告之時程將核章完備之計畫書1份送至本院院辦公室辦理後續審查行政作業,電子檔(PDF檔)請同時寄至院辦公室承辦人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
(四)
| 計畫書撰寫與審查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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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內容須包含摘要、領域背景介紹、研究課題、預計達成目標與參考文獻;中英文不拘。 |
2.
| 申請時,請確實檢附下列資料:
(1)
|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伯樂研究計畫申請資格檢核表 |
(2)
|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伯樂研究計畫申請書(相當於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CM01-CM08) |
(3)
| 申請科技部計畫未獲通過之證明及審查意見(如函文、電子信件等) |
(4)
| 科技部個人資料表(C301、C302、C303)及五年內研究表現(NSCM01科技部各學術司表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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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審查重點:
(1)
| 申請人於科技部相關學門之發展潛力 |
(2)
| 計畫內容之原創性與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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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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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本計畫之審查,由本院院長擔任召集人,並聘請委員若干人,審查結果送本院經費運用小組核定。 |
第四點
| 、實施
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報醫學院院務會議及本校行政會議核備後,自發布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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